記者近日獲悉,省住建廳發布通報,截至7月31日,全省各地開展揚塵檢查2100余次,檢查建筑工地6000余個,責令4086個施工工地進行整改,對100個建筑工地進行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510萬元。
檢查發現安全隱患達305條
據悉,從6月底開始,省住建廳對全省11個設區市、22個縣(市、區)住建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責任和企業及項目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工作進行了督查。檢查組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等方式,共抽查各類工程和項目63個,檢查發現安全隱患305條,下發整改通知書33份,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書9份。
通報指出,部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落實不嚴格,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有的企業存在“兩張皮”現象,編制了專項施工方案,但未按方案施工;有的企業未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少數項目臨時用電比較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與專項方案不符。普遍存在高大支模、腳手架搭設與相關規范不符、臨邊防護不到位等現象,安全隱患較多。
大多數單位未將揚塵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
在揚塵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顯示,部分市縣對揚塵治理重視程度不夠。特別是有的縣級政府及建設、城管等部門,沒有真正把揚塵治理擺在防治大氣污染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位置,存在揚塵防治的責任落實不到位,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執法力度偏軟偏弱,揚塵治理工作進展推進不力的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全省大多數建設單位未將揚塵防治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筑工地揚塵防治主要依靠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建設單位對揚塵防治的主體責任未得到有效落實。
對安全問題較多的工程項目責令停工整改
通報顯示,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較嚴重或安全問題較多的11個工程項目施工和監理單位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責令停工整改。我省將于今年適時進行復查,對存在安全問題和隱患仍不整改的企業和個人,按有關規定依法從嚴予以處罰。
根據檢查評分結果,對以下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存在較多問題施工工地予以通報批評:南昌市灣里區海玥名邸項目、九江市都昌縣鄱湖山莊、景德鎮市綜合管廊、萍鄉市上栗縣麗景花都、新余市新鋼棚戶區改造工程、鷹潭市恒澤·新天地、贛州市金灣廣場、宜春市水墨江南和紅林世界城、上饒市億豪星城、吉安市吉安縣日鑫沙廠、撫州市南城縣東方錦城等。
省住建廳要求,要加大對建筑工地及道路揚塵污染違法違規項目查處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直至停工整治。對存在突出問題的,要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立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