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在轉發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事后監管的通知》時提出貫徹執行要求。
——自住建部發文之日起,省住建廳不再受理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認定申請,停止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批,不再辦理省外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入贛信息登記。
——需要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開展電子招標投標業務的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需將企業相關資料上傳、錄入于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
——各級建設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機構在受理招標備案前,需查驗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機構的規范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出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應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各工程建設招投標代理機構企業要加強自身隊伍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要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活動,并對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承擔相關責任。